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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卫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然而,2021年1月被刑拘的卫某某,判决书却把他的刑期开始时间写成了2020年1月。原本应于2025年才能被释放的他,在2024年1月出狱。而在今年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日前,卫某某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从法院得知,法院发现当时的错误要纠正,于是重新将卫某某羁押,新的刑期从重新抓捕的时间起算,为期一年。目前他们从看守所得到的消息是,卫某某已经被转移到了监狱羁押。据了解,卫某某于2021年1月20日被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他的刑期应从被羁押之日起计算。然而,判决书上却错误地将他的刑期开始时间写成了2020年1月,这直接导致他的出狱时间被提前到2024年1月。原本应于2025年1月19日刑满释放的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获得了“自由”。卫某某的妻子席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完全不知道判决书上有错误,还以为丈夫已经服完了刑期。她表示:“我们原本以为生活会恢复正常,却没想到会因法院的错误再次陷入困境。”卫某某的女儿也难过地表示:“爸爸出狱的时候,是我去接的他。那时候他看起来很高兴,以为可以好好陪陪我们。现在又这样,我真的很难过。”面对家属的质疑和愤怒,乌拉特前旗法院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法院的一个工作失误,已经采取了措施纠正错误。然而,这种解释并没有让家属满意。席女士认为,一句“纠正错误”并不能解决问题,他们的生活已经因为这个错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她表示,自己的诉求一是让卫某某服刑到原定的2025年1月19日,二是法院书面道歉,三是对家庭造成的影响负责。工作失误:判决书出错是一个明显的工作失误,相关人员要承担一定责任。刑期执行:司法机关发现错误后进行纠正,当事人少执行的一年刑期需要重新执行。但法院内部追责和当事人继续服刑没有关联。司法公正:此类错误虽然是个案,但也暴露出司法文书制作和审核过程中的疏忽。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审核,确保司法公正和严肃性。综上所述,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家属的诉求合理且正当,相关部门应尽快妥善处理此事,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和审核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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