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事
我
别尴尬,给他讲讲“三个规定”。
新同事
我
新同事
我
别纠结,你要牢记“三个规定”。
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你,
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形,
千万不要慌!
“三个规定”为你保驾护航!
究竟什么是“三个规定”?
今天小编来带你研究...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规定一
领导干部范围
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遇到干预司法活动行为时
我们该怎么做?
规定二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三不得”
和“三应当”
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
当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案件处理时,我们该怎么做?
留痕、记录,担心被报复?
不要怕,我们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切记!应如实上报记录哦!
规定三
司法人员的范围
司法人员的办案纪律
纳入廉政档案和年度考核、晋职晋级
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违纪处理
来源:西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