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轨道上,检察机关始终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董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平衡正义与发展,以“有温度的检察履职”做实“检察护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案情回顾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董某作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承揽了劳务分包项目,所承揽工程的甲方(开发商)均按照合同结清了相关费用,董某等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按照合同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2023年1月4日,岷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董某送达岷县保障监察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截止本院审查逮捕期间,董某等人还拖欠农民工工资25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一方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另一方涉及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办案检察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要求,在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次对董某耐心释法说理,告知法律后果,督促其及时支付拖欠工资,董某听取检察官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在审查逮捕期间全部结清了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解决了农民工“忧薪事”。
犯罪嫌疑人董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董某系初犯,且及时在审查逮捕阶段全部结清工人欠薪,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检察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董某送达了风险提示函,为其分析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助力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再次发生。
结语
年关将近,欠薪问题涉及社会民生,事关社会稳定。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坚持诉源治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不仅帮助农民工追欠挽损,同时也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下一步,岷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ND
审核:郭昊宁
监制:陈玲萍
撰稿:张童如
编辑:马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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