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岷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监督和服务基本职能,坚持“三个聚焦”,创新并规范案件受理监管模式,把稳守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道关口。
聚焦职能定位
确保受案形式规范
一是厘清部门职责定位。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等职责,推动检察权高效运行。二是坚持专业化发展模式。将“自主选择”与院党组“综合考量”相结合,提升人岗适配度。延续“师徒结对”“跟班学习”等优良传统,结合受理案件类型,探讨常见罪名的受案审查标准,多方面、全方位提升案件受理专业化水平。三是规范受理审查程序。全面、细致开展案件受理常规审查,制定刑事案件受理材料清单,重点对案件受案范围、管辖权、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证据材料是否齐备等方面审查,对侦查机关移送案件材料不齐备、取证明显不规范等问题,当场提出补正意见12件次。同时,依托政法协同平台,对线上线下卷宗材料逐项核对,确保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一致。
聚焦实质要件
严防案件带病过审
一是构建双审过滤机制。探索构建“案管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核”的案件受理模式,部门内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依照案件受理相关规定开展受案审查,严防案件“带病”流入检察环节。二是完善内部协同配合机制。依托业务管理专班,常态化开展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人员交流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团队整体协作能力。对于案管部门初审认为案件疑难复杂、关键证据存在瑕疵等案件,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严把案件审查受理关口。今年来,共商业务部门初审,提出受理审查意见15件。三是强化外部沟通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互通协同,及时就案件受理审查方面的问题进行复盘,提升案件移送、受理规范程度。比如,在受理危险驾驶案时,结合轻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要求公安机关一并移送血样提取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夯实案件基础证据前移,助推案件办理质效。
聚焦案件分流办理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优化轮案设置。根据本院检察人员配备、办案组织调整等情况,结合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对轮案设置适时动态调整,力求案件办理质效最优化。二是优化案件分配。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原则,对录入办案系统案件及时流转检察官,保证“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流转”。针对节假日前后等特殊节点,做好沟通衔接,合理安排移送和受理时间,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部门办案时限。三是做实过程管理。通过流程监控、案卡日常巡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所处环节和办理情况,依托内部监督线索移送,协同刑检部门积极开展对侦查办案期限监管和羁押期限监督,重点审查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退查重报案件的办案期限。今年来,通过流程监控发现3起退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移送起诉的案件,建议案件承办人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纠正,以管理质效推动办理质效的提升。
审核:周维耀
监制:陈玲萍
撰稿:范红梅、祝雄兰
编辑:马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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