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云农贸市场闲置店铺招租公告
为盘活资产,我中心将位于五云农贸市场的闲置店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楼层 | 店铺编号 | 面积(㎡) | 月租金(元) | 备注 |
一楼 | 122号 | 53 | 价格面议 | 经营行业不得影响市容市貌,符合环保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二楼 | 1号 | 80 | 价格面议 | |
3号 | 40 | 价格面议 | ||
4号 | 80 | 价格面议 | ||
5号 | 120 | 价格面议 | ||
7号 | 48 | 价格面议 | ||
8号 | 56 | 价格面议 | ||
10号 | 10.5 | 价格面议 |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店铺租完为止。
(二)报名地点:五云农贸市场一楼咨询服务台(注:报名者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承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承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诚信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租赁期限1年,期满后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承租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店铺,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租金,签订租赁合同、经营管理责任书,同时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
(一)招租公告期间,有意向承租人应进行实地察看,店铺现状由承租人自己判断。
(二)店铺水电费由承租人负责,水电费按月缴纳。
(三)店铺装修或设置对商铺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我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恢复原状。
(四)承租人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五)有意向承租者可联系武先生,联系电话17807961060。
注:后附五云农贸市场一、二层摊位(店铺)分布示意图
万安县市政事业推进中心
2024年11月4日
END
来源:万安县市政事业推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