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警惕!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熟人作案占比很高

文摘   2024-10-11 18:11   云南  

“到我办公室来,我帮你辅导作业。”

“走,叔叔带你去买零食吃!”

“哥哥带你去个新地方玩,你一个人来哦。”

面对熟人的“热情”邀请,你能否意识到有危险降临?

也许你会觉得,他们不像坏人。

那……坏人都是面目狰狞、可怖的吗?

不,坏人也可能慈眉善目,可能与你家人相识,可能对你很温柔很大方,也有可能就是你熟悉的老师、朋友、邻居甚至亲戚!




 “熟人性侵”是什么?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熟人性侵指的是受害者和施害者之间具有某种关系或是在生活圈范围内有交集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网友、师生等,在交往过程中,施害者通过控制、威胁、诱骗等手段实施性侵行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施害者通常拥有对受害者的信任和接近距离,这种心理上的优势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实施性侵。



 真实案例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案例一

      被害人小A(女,14岁)与父亲好友朱某关系较好,朱某常年会到小A家与其父亲喝茶聊天。朱某利用小A父亲外出之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哄骗、威胁手段对小A实施多次猥亵,强行发生性关系。某日小A母亲发现小A内裤异样,经询问,小A说出遭朱某性侵一事。当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立即对朱某实施抓捕,朱某对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法院审判,判处朱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案例二

      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盐城某小学老师A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对3名学生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包含上述3名学生在内的15名学生实施了230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A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数据统计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据《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显示,综合分析9年的报告,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其中2014年达87.87%,其他的年份多在70%至80%之间。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亲属、邻居及家庭朋友等群体占比较高。



 如何预防“熟人性侵”?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孩子怎么做?

      建立良好的危机意识,学会识别危险信号。例如结伴出行、不到偏僻的地方、既不在别人家留宿也不留宿陌生人、不参与令自己感到不舒服的游戏、不看令自己不舒服的图片、视频,避免单独与陌生人或熟人进行会面,保持警惕。不借用家长的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进行交友等。

    要把握好人际交往亲密度,学会大声说“不”。哪怕与朋友、亲戚、家人等熟人产生亲密举止时,也要把握好度,否则不仅会不舒服,还容易发生危险。在侵害发生时第一时间说不,往往会制止侵害;当然在制止之后,要第一时间告诉值得自己信任的成年人,要让这些侵害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他人要保持警惕。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熟人的奇怪请求,避免单独与陌生人或熟人进行会面。


家长怎么做?

      建立和谐家庭关系,时刻保持与孩子的良好沟通。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道防线,父母应该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正确引导他们的性观念,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时刻保持与孩子的良好沟通。

      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未成年身心特点,及早正确开展性教育,教会孩子预防熟人性侵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和异性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让未成年人知晓怎样对待性侵害,增强自我认知和保护意识。



 案件延伸之法律法规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来源 | 安化政法
编辑 | 张娇杨
审核 | 张   敏
终审 | 段晗娟

  

弥渡青年 | mdyouth
投稿邮箱 | mdyouth@163.com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弥渡青年
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