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办﹝2022﹞22号)、《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兑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将弥渡县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落实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弥渡县户籍的脱贫户(含监测户,下同)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注册的学籍。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还包括职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还包括职业本科院校。享受本项补助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1.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即每学期2500元)。
2.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即每学期2000元)。
3.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县内职中或县外职中)的“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即每学期1500元)。
其中,接受“五年制大专”教育的,前3年属于中专、中职,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后2年属大专、高职,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
三、申报程序
1.确认对象。采取线下排查为主、线上校验为辅的办法,由村级排查和宣传发动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子女进行申报。由学生从就读学校自行开具《就读证明》(附件1),且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明确专人,根据就读证明情况逐一对照核查填写《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附件2),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做到让学生或学生家长“最多跑一次”,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统一填写《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以上3个材料作为对象确认不可或缺的三个要件。
2.公示监督。村级对本辖区《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且节假日不顺延,规范格式详见附件4),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提交乡镇进行统一汇总和抽查复核,并加盖公章。然后,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统一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补助对象的户籍信息、家庭类别、学生学籍、学生在校情况、学生补助标准、“一卡通”平台发放账户信息(已申报过且继续申报的家庭,建议采用原账户信息,尽量避免兑付失败)等六个要素进行必要的系统查询和比对审核,最终形成弥渡县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落实“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通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且节假日不顺延)。
4.直补到户。按照补助对象名单基础信息,经县财政局审核补助信息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发放完成后,组织各乡镇乡村振兴办将政策享受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
五、办理地点
脱贫户(含监测户)所在村(居)委会。
自公告之日起,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的子女或家长到村(居)委会领取《学生在校就读证明》(或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该电子文档),并向村委会填写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确保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手续。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证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各乡镇联系电话】
弥城镇人民政府:0872—8167562
红岩镇人民政府:0872—8366046
新街镇人民政府:0872—8330046
寅街镇人民政府:0872—3095514
苴力镇人民政府:0872—8350147
密祉镇人民政府:0872—8320010
德苴乡人民政府:0872—8380089
牛街乡人民政府:0872—307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