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
光线不足、视线不佳
驾车时一定要
注意观察、控制车速
事故简述
2024年09月08日,陈某某驾驶川AF**01重型半挂牵引车(川A**89挂车)从渠县体育馆方向往渠县三汇镇方向行驶,即日22时46分行驶至渠县渠北镇黄花大道城北三汇路口,左转弯过程中与廖某某驾驶的川S0**V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川S0**V8车乘坐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
▶ 经渠县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陈某某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
小型轿车驾驶人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廖某某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警示
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车辆行径路口
需降低车速、观察路况
且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
夜间行车
求稳不求快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夜间行车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保证休息,检查车辆
需要夜间行车时,请勿疲劳驾驶;确保车灯等部件正常工作。
控制车速,注意观察
夜间行车,需以视野范围决定行车速度。如果视野不佳,行车时一定要降低行驶速度,给自己留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合理使用灯光
夜间驾车时,规范使用灯光。
切勿强行超车
驾驶人在夜间容易受车辆灯光影响,视野不佳,尽量不要借道超车。
学会辨别“三色”
“走灰不走白,见黑停下来”。灰、白、黑这三种颜色其实是说车灯照射地面反射出来的颜色。颜色不同,路况也就不同。
正常情况下,车灯光照射前方反射出来的颜色是灰色的,也就是马路的颜色,可以通行;
当车灯照射前方反射出来的是白色,很有可能是水面;
当车灯照射前方出来是黑色,这意味着光没有被反射,可能是深坑或者转弯处,需要减速或停车观察路况。
夜间行车视线较差
广大驾驶人应谨慎驾驶
做到“减速、慢行、细观察”
来源:渠县交警大队新浪微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