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渠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2024年10月31日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李兴德为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凤琳为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以兮为渠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天春为渠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 乐为渠县土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 鑫为渠县合力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 超为渠县中滩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 婧的渠县司法局中滩司法所所长职务;
许洪光的渠县司法局鹤林司法所所长职务;
余松梅的渠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 明的渠县司法局土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国华的渠县司法局报恩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国韬的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兴胜的渠县司法局渠南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凤琳的渠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 乐的渠县土溪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