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3号(总第75号)
(2024年12月24日公告)
关于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19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管卫东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有关区(市)、部门单位把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整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深化贯通协同,建成直通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信息系统,实施审计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采取向10个区(市)、41个部门单位印发通知督办、到10个区(市)开展现场检查、对市属企业开展整改专项调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10个重点部门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等举措,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有机融合,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整改成效更加显著,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5项267个具体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33个问题有132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99.25%,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134个问题有60个已完成整改,共整改问题金额38.89亿元,追责问责13人,完善制度69项,有力解决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的体制机制问题。去年8月以来,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已根据审计移送线索,对2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区(市)、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市直部门通过清理上缴结余资金、促进资金拨付、加强预算管理等整改34.27亿元,区(市)通过收回多计征迁补偿款、拨付奖补资金、支付工程款等整改2.23亿元,企业通过调整工程结算价款、收回逾期本息、调整账目等整改2.39亿元。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需要加强问题,通过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印发联合会商机制办法等方式,明确土地出让收入征管联动责任,增强联动合力。对“三保”预算需求和执行情况存在短板问题,市财政局明确“保运转”预算编制范围标准,规范预算指标标识管理。对库款统筹管理保障水平需优化完善问题,市财政局健全市与区(市)库款调拨管理机制,提升库款保障能力。
2.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问题。对部分预算单位资金沉淀问题,市财政局开展市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专项清理工作,10个部门和14个所属单位清理上缴结转结余资金5.57亿元,通过支付项目资金、安排续用、退回原渠道等整改3613.41万元。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4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已将1.04亿元编入部门预算,2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已交回未执行预算1.3亿元。对案款、诉讼费等资金未及时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算问题,8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已将8.63亿元资金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算。
3.关于预算执行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问题。对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问题,市财政局健全转移支付管理体系,督促相关区(市)新增拨付7个项目资金2834.07万元,收回4240.15万元。对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通过发送提醒函、召开会议等方式,明确拨付时限,提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效率。对部分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强化预算支出管控,将加油卡中多余资金47.43万元上缴财政;2个部门6个项目已达支付条件。
4.关于债务资金监管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对政府专项债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2个项目中1个已完善前期手续并支付项目资金3亿元;1个市已收回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债资金4.75亿元,1个区已支付专项债资金1.2亿元;相关企业加强投后管理,采取组建专业运营团队等措施,提升收益水平。对城投公司债务管控有待加强问题,采取收回中介费、置换融资利率超过10%的非标类产品等措施,降低实际融资成本,已收回逾期出借资金本息8248.72万元;修订债务管理、财务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融资担保监管。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5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健全完善审批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和标准;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采取修订议事规则等措施,完善决策程序整改1925.27万元。
2.关于个别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不够严格问题。2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通过重新签订完善合同、对项目重新评估复核等整改140.63万元;2个部门督促合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其中1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已签订补充协议;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采取建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岗位分离等措施完成整改;1个部门查明供应商转包原因,调整购买服务方式。
3.关于部分资金管理和资产移交推进尚不到位问题。2个部门的2个银行账户中1个已注销、1个正在核查,相关资金待梳理上交财政;1个部门107.22万元资产已交接,其余资产在项目尾款支付后交接。
(三)重大战略及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对部分改革任务需持续推进问题,上合示范区组织企业参与对外经贸活动,新注册98家进出口贸易企业,拓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对平台载体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整合优化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功能,推动齐鲁进口贷、多式联运等系统上线,服务9万余家企业。对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利用存在不足问题,制定清收计划,向13家企业发送退还贸易补贴函,收回多拨付财政补贴42.5万元。
2.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对部分政策制定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政策制定效果的事前评估,提高涉企政策科学性和实效性;制定青岛市推进对外贸易稳增提质若干措施,支持保险机构扩大承保覆盖面和规模。对部分政策执行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商务局已将结余资金865.3万元调整用于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并起草鼓励企业达限纳统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对政策兑现保障机制有待理顺问题,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启用“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督促主管部门补充完善有关信息,提高查询审核效率。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对部分资金发放对象不合规问题,9个区(市)及自贸片区已追回不合规发放的见习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等50.65万元。对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尚需加强问题,8个区(市)已清退不符合岗位条件25人,相关企业已注销;860家见习基地已通过发布岗位、撤销等方式整改;1个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已完成124%。
2.关于义务教育资金审计查出问题。对落实规划不到位问题,6个区(市)及青岛高新区27所未按期开工建设的学校中,3个区(市)4所学校已开工建设、1所学校已完工、7所学校拟取消建设计划。对教育资金安排使用不合规问题,2个区(市)4所学校对超范围列支培训费158.44万元已调整账务,9个区(市)已收回违规发放教龄补助328.8万元,1个区已拨付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补助资金27万元。对智慧校园建设有待加强问题,1个市1所学校开设专门课程,有效使用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设备。对学生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7所学校的食堂均改为自主经营。
3.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对落实资金安排管理要求不严格问题,国家级示范项目市级资金1881万元拟列入2025年预算,7个区(市)拨付市级院前急救运行补助等资金961.2万元。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2个区(市)已出台建设实施方案,1个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已完工或完成主体改造。对运行管理尚不到位问题,2家医院已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调整或重新梳理评估论证用药供应目录,其中1家医院已停止采购同一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
4.关于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对部分项目建设更新进度迟滞问题,2个区7个海洋牧场中1个已开工建设、4个获建设批复、1个正在办理取消建设程序、1个正在申请变更;4个区已调整或完成部分重力式网箱、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等建设;全市已完成近海渔船北斗3代设施设备更新。对部分资金兑现不到位、不及时问题,1个部门已重新调整资金分配方案,1个区兑现减船转产补助资金386.04万元;2个区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901.2万元。对增殖放流工作尚存短板问题,我市已完成2023年未实施任务及2024年增殖放流任务。
5.关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审计查出问题。对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不到位问题,3个区(市)19个尚未开工项目中,9个已完工、6个正在建设、4个已取消;4个区(市)已拨付市级奖补资金1.79亿元。对示范片区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片区已制定完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4个区(市)4个市级片区已据实调整上报项目进度。对部分产业布局、强村富民抓手不聚焦问题,4个区(市)调整建设方案,明确省级乡土企业名品村建设措施,1个区将羊肚菌示范区调整为葡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五)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对攻坚行动保障措施不完善问题,5个区已拟定工业用地相关政策,正在征求意见;1个区已出台公共停车场联网管理资金奖补办法。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未按规定招标的项目,对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对1家责任单位处罚20.17万元;10个攻坚项目已加快项目推进并完成节点目标,对1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投资控制不严格问题,6个项目已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828.16万元,对2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5个项目已收回多计征迁补偿款3251.15万元。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3个项目已支付拖欠工程款757.64万元。对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5项市政基础设施正在开展工程结(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完成后转资;2个公共停车场已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5个投入使用公共停车场已完成市场主体登记等手续。
2.关于其他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对设备采购不合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不再使用问题涉及的6家企业,后续将严格执行设备采购和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投资控制不严格问题,7个项目已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待摊投资3.14亿元,对4家责任单位进行警告并责成书面检查。对资产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10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2个项目正加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个项目收回超付工程款337.83万元;2个项目的责任单位修订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有关规定,提升项目预期目标准确性。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对资产管理决策事项不规范问题,3家企业健全完善决策制度18项,调整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标准,将大宗物资采购纳入决策范围;3家企业修订完善资产出租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决策审核程序;1家企业修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明确集体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资产资源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问题,2家企业的8家子公司正在制定股权整合方案或适时开展清理注销、2家子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2家子公司已注销;3家企业及所属单位4处闲置房屋已对外出租或办公自用、24处闲置房屋已挂牌出租出售,价值949.68万元的闲置机器设备已通过拆解回收等方式盘活;3家企业采取催收、起诉等措施,收回房屋土地租金392.74万元。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4家企业清理调整多计、少计收入3729.45万元;1家企业和2个所属单位已补提折旧2738.75万元;1家企业3处4.18万平方米房屋、土地已入账核算,1家企业1处房屋正办理房产证;1家企业所属单位已将信息化系统建设支出736.57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对基础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市级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借10年以上的296件物品已全部收回;2个部门已对1703.98万元资产办理报废处置和产权变更等手续;2个所属单位完善资产出租出借规定,收取违规转租违约金和欠付房租4.6万元;1个区26处闲置房屋中,23处已用于社区居民服务。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2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15个交付使用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或转增资产,涉及金额4491.65万元;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3.44万平方米房屋、土地和419.58万元资产已入账核算;2个部门189.21万元报废车辆和设备等已调整账务。对数字化资产管控有待加强问题,6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13个信息系统已入账核算,涉及金额2.34亿元;2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对6个信息系统的23个功能进行了建设完善;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制定系统运行整改提升方案,部分模块已投入使用;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4个信息系统已进行等级保护备案。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对绿色低碳相关政策落实力度需加大问题,1个区已编制完成循环经济发展规划,1个市正对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摸底;制定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等方面政策落地;1个市对标市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中,明确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等目标任务;3个区(市)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31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采取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整改;2个区(市)已完成95个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问题,市园林和林业局督导区(市)依法查处违法占林问题,已整改227.77亩,指导1个市严格按照省工作要求,确认可落地上图区域;4个区(市)已按照技术规程,调整更新6个长期测土配方施肥点位、6个农膜残留监测点;市农业农村局已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督导区(市)开展调查;停工闲置的粪污处理中心已正常启用。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强化政策措施统筹衔接,健全要素供给保障机制的建议,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办法完善惠企利民资金“直达快享”机制,重塑涉企产业类等政策资金管理模式,保障企业及时足额享受政策红利。针对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的建议,市政府组织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联动机制专题会议,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土地出让金联合会商机制。针对持续加强民生资金监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建议,市海洋发展局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省、市安排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行统一规范全周期管理。针对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的建议,颁布青岛市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对全市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国有场圃等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规范。针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建议,市财政局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大幅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经费预算。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有1个立行立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正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其他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属于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有的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需持续推进,有的需协调相关部门有序解决,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补办有关手续,有的涉及司法诉讼短期内资金收缴难度大等。对这些问题,有关区(市)、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