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监督,根据《广东省落实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廉洁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廉洁征兵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身份和有纪检监察、征兵工作、体检政考经历的优先。
二、选聘条件
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品格良好;
(二)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选聘步骤
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发布公告。区征兵办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公告;
(二)遴选报名。有意担任廉洁征兵监督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热心群众可以自愿报名,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通过邮箱方式报名;
(三)受理初审。各单位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核实报名人员情况,结合廉洁征兵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工作便利等因素,统一组织被遴选对象初审;
(四)培训认证。区征兵办公室对通过初审预选对象按规定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五)审核批准。对岗前业务培训合格的,经区征兵办批准后签订工作协议、颁发聘书,制发工作牌证;
(六)组织公示。经批准选聘的廉洁征兵监督员,通过社会公共媒体公开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姓名、通联方式等有关信息。
四、聘用期限
廉洁征兵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满后组织续聘或补选。
五、报名形式
(一)区级报名。有意者请于11月13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内将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阳东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阳东区东城镇德政路2号),联系人:冯彬、叶家进,联系电话:0662-6615010。
(二)镇级报名。有意者请于11月13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内将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各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附后(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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