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聊城融媒体中心记者
据了解,莘县在全市率先探索部门联办工作机制。请介绍一下,实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在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办理等方面的具体流程,给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辛继桥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是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点事项,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莘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率先探索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全流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登记、社保卡等事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了群众办事的便利度。
有办理需求的群众,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出生一件事”“在线办理”页面,选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户口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预防接种等联办事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结婚证、父母户口簿,在医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后,由“爱山东”平台将数据推送至公安部门“民生警务系统”,经户籍地派出所核对无误,可直接从线上办理落户。“爱山东”平台将数据推送至医保系统和社保卡制卡银行系统,自动为群众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免费邮寄至当事人。
实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后,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比如,以前,群众办理落户、医保参保、社保卡,需要分别跑到相关单位现场排队办理,重复提交相关材料,有时因为准备工作不充分等问题来回奔波,不仅跑腿多,而且办理时间长。现在,群众在家就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实现“一键联办”,一次性上传证件,全流程办理以上事项,在时间选择上也更加自由。
下一步,莘县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持续精准发力,提升运行效率,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多事联办”“智能速办”的优质服务。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中,莘县有哪些改革创新,取得成效如何?
徐振涛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莘县在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中,卫健、公安、医保、人社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实现新生儿出生事项“一网通办”。11月,全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现场会在莘县召开,相关经验获健康报等媒体推广。
一是实现群众“零跑腿”。在办理过程中,针对堵点卡点问题,多次召开部门现场办公会,对操作流程现场解剖、梳理症结,与省、市工程师沟通联系,研究解决路径,优化办理环节。针对需要群众现场到派出所落户的问题,线上,通过“爱山东”推送证明材料,线下,由工作人员代送纸质材料,全域实现群众“零跑腿”,“一网通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二是实行“首接负责制”。建立部门联办平台,实行首接负责制,群众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医院工作人员通过部门联办平台,及时提醒跟进,全程追踪落户、医保登记、社保卡发放等后续流程,发现信息推送不顺畅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形成工作闭环,精准掌握办件进度,确保每件联办事项都能高质量完成。
三是宣传培训“全覆盖”。对医院相关科室进行全覆盖培训,要求人人掌握“爱山东”操作流程,提高办理水平。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产房、妇产科、孕妇学校、查体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向孕产妇、群众进行面对面宣教、手把手帮办。设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咨询站点,公布每家助产机构咨询电话,及时回应、解答群众问题。针对新生儿父母普遍年轻化的特点,制作流程图、小视频、专题片,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广泛传播,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离不开基层医疗机构的宣传落实,请介绍一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
姚淑霞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相关问题。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秉承“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理念,连续17年突破万例新生儿,共计分娩新生儿251667例,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新聊城人”在我院诞生。
我院积极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今年10月以来,共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663枚,其中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签发218余枚,占比为13%,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即可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户口登记、预防接种、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
对于符合联办签发条件的,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首先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可线上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经新生儿父母人脸识别后,上传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由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填写邮寄地址并支付邮寄费用,《出生医学证明》可邮寄到家。
如果不符合联办条件,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在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并进行身份核验。新生儿出生超过三个月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无法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