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约53亩,福清这两条道路建设用地获批!

楼市   2024-11-13 19:05   福建  

福清房产网讯: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城头镇洪桥东路(大坝溪东路至凤星路段)和凤星路(海城路至洪桥东路段)两个项目共计约53亩道路建设用地获批!

城头镇星桥村面积为12912平方米(约19.368亩)的土地将作为洪桥东路(大坝溪东路至凤星路段)建设用地;城头镇凤屿村、星桥村,面积为22422平方米(约33.633亩)的土地将作为凤星路(海城路至洪桥东路段)建设用地。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桥东路
(大坝溪东路至凤星路段)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元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榕两国双园〔2024〕32号文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闽政地榕〔2024〕63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城头镇星桥村、面积为1291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洪桥东路(大坝溪东路至凤星路段)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凤星路(海城路至洪桥东路段)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洪两国双园(福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榕两国双园〔2024〕31号文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闽政地榕〔2024〕63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城头镇凤屿村、星桥村,面积为224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凤星路(海城路至洪桥东路段)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新道路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城头镇的交通状况,使居民和购房者的出行更加便捷。加强城头镇与福清东区的联系,这将使城头镇更好地融入福清市的整体发展格局,提升其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进而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更加方便城头镇居民前往福清东区购房置业,有利促进福清东区楼市的发展。


1、昌荣苑

昌荣苑项目占地约约118亩,规划了8栋高层及56栋别墅。主力户型为143-202㎡的改善型奢阔大平层273-518㎡的独栋、双拼。





















2、龙山云起

占地面积约58.9亩,规划了6栋高层及32栋别墅。主力户型为131-178㎡的第四代住宅,以及423-895㎡的独栋别墅。



















3、加州香江公馆

香江公馆占地面积约约85亩,规划5栋高层+43栋别墅+1栋叠拼+3栋小高层。香江公馆主力在售户型为75-228㎡的高层,以及258-540㎡的别墅。










4、东方大院

东方大院占地约75亩,规划7栋高层及39栋别墅大院,主要面积约107-143㎡3-4房墅区高层,115㎡4房高赠送复式,226-247㎡臻稀双拼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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