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增城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

民生   2024-10-31 18:54   广东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4年度省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9名。


一、招募情况


  (一)招募单位和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中心”)招募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39名,招募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积分入户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7.到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提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24届和2023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优先聘用原则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5.具备中共党员身份。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起至11月7日17:00止。


  (四)报名材料(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1.《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1);

  2.《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优先聘用情况说明》(附件2);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系统报名时只需先上传电子版);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广州市失业登记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广州市外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相关证明;

  (4)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广州市外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5)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五)报名要求:

  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1)、《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优先聘用情况说明》(附件2),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原件。


五、薪资待遇


  2024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包干经费包含工资薪酬待遇、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和福利等。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招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查看。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20-82730011;监督电话:020-8272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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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纪玉婷

责编:卢铭华、郑德宏

审核朱卓东、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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