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月会检查自己发的工资吗?
有些朋友因为固定工资
可能几个月都不会查看一次账号
来自贵州贵阳的汤女士
在9年后才发现
自己还有15万余元工资未收到
据汤女士描述
2012年,在她贵阳市“号码百事通”
应聘了一份电话客服的工作
入职三年多后离职了
其间因为身上有闲钱
所以她一直没注意
自己的工资发放情况
直到最近
她却发现自己当初在职期间的
工资基本没有发放……
数额高达15.6万元
对此
不少网友表示惊讶
汤女士居然这么多年
不看自己工资
也有人表示
自己对工资发放十分在意
↓↓↓
@ 拥抱生活_lj:像我这种工资少发10元都会去问财务。
@ 挚吻:是太大意还是太有钱了,现在基本都有短信通知,打工仔就算没有短信,到每个月发放工资日都会跑银行查余额的,就怕少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① 明确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工资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即经与本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一致)。
② 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不仅可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也可通过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③ 固定离职原因,保障其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益。
“柳州1号”视频号今日关注↑↑
暖心
阅读推荐
来源/新闻坊、贵州广播电视台、新闻晨报、网友评论、中国普法
审核/梁莎莎 编辑/王莹 校对/刘慧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闻爆料电话:18977221234;推广合作联系方式:1387721334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