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华舍中学(蓝天实验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6-20 16:52   浙江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根据《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华舍中学(蓝天实验中学)实际,制定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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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学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应当100%入学。

(二)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三)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

(四)阳光招生的原则。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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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类别

我校初中新生为2024年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共分三类。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另外:无房无户

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华舍街道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街道教育党委统筹安排至蓝天实验中学就读。

无房无户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绍兴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批次录取。

A类:符合《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部分条件设置的通知》(绍市教办发〔2019〕9号)和《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绍柯教体〔2023〕20号)的有关规定条件。

B类: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有关规定条件。

C类:父母和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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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新生

(二)学校严格按办学规模规范制订招生计划,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上述第一、二类对象按户籍登记时间排序,第三类对象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排序,时间早者优先。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有序分流,由街道教育党委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第四类对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绍柯教体普〔2024〕94号),随迁子女新生按A类、B类、C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当同一类学生人数不超过蓝天实验中学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同一类学生人数超过蓝天实验中学招生计划数时,按父母(监护人)的居住证签发时间或参加养老保险时间中最早的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如出现相同时间,则按另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若超过蓝天实验中学剩余学额的,由华舍街道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道)有多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三)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B类学生)申请入学,实行线下审核、线上报名。线下由街道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线下审核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最新签注地华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若提交资料涉及规上企业、纳税等相关事项认定的,可由随迁子女父母工作所在地镇(街道)提供认定证明。线上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3日(每天7:00~21:00)

(四)因柯桥区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实行线下审核、线上报名。在拆迁安置期间,可携带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在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前三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无空余学额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实行线下申请审核,线上报名上传资料。

(六)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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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在柯桥区接受义务教育须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必须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如未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影响录取工作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对象

招生类别中第一至三类对象(华舍中学符合第四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蓝天实验中学),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需准备相关证件。

(二)网上报名途径

网上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打开浙里办,城市切换到柯桥区,选择区县服务专栏中的柯桥,选择热门应用下的掌上教育,选择学生服务栏目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应用,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地区切换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搜索“入学”,找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在线办理(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发布。

(三)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至三类、第四类(符合条件的A类、C类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

初中新生为2024年6月28日~7月1日(每天7:00- 21:00);

(四)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信息于7月10日前完成审核。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审核完成后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表示信息无误,并不代表录取结果。

(五)现场确认或补报

网上报名审核没有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须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补报(第一至三类学生家长在7月11日-12日到华舍中学,第四类<符合条件的A类、C类随迁子女>学生家长在7月15日-16日到华舍街道教育党委<注:华舍街道教育党委在华舍中学内>)。

(六)公布结果

7月下旬可以在浙里办查询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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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政策

(一)以住宅商品房产权为入学依据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住宅商品房产权证。2024年入学的对象,户口迁入及父母或本人学区内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随迁子女本人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二)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三)学校在秋季开学时要复查学生的就读条件,若已不具备施教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统筹调剂到我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四)在学区内,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祖孙三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址统一,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此类对象拆迁后,还未取得房产证,如在原学区内申请入学,也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

(五)关于报名材料真实性等的说明。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由父母(监护人)在秋季开学前向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华舍中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冯老师:0575-81186305

蓝天实验中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1、华舍街道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B类报名联系人:

吕老师:0575-84081813

2、符合A类、C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联系人:

骆老师:0575-81186305

未尽事宜以《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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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上报名所需的佐证材料

六、网上报名所需的佐证材料

六、网上报名所需的佐证材料

六、网上报名所需的佐证材料

每类入学对象,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家长网上填写的相关报名信息,需与上传的佐证材料显示的信息一致。

第一类:有房有户且户房一致

第1种:入学对象父母有产权住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第2种:入学对象祖辈有产权住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祖父(外祖父)页、祖母(外祖母)页、父亲页、母亲页( 因只能上传五张照片,请将户口本首页和新生本人页复印后,再拍照上传);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第二类:有户无房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

2.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第三类:有房无户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3.房产信息材料:上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页、所有权人信息页;

4.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第四类:符合A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3.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4.居住证材料:上传父亲的居住证、母亲的居住证;

5.养老保险材料:上传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参保记录(需在有效期且补缴无效);

6.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材料: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需在有效期);

7.稳定合法居所材料:父母的合法有效住宅租房证明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

第四类:符合C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2.关系佐证材料:上传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3.学籍信息材料:学籍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表》;

4.居住证材料:上传父亲的居住证、母亲的居住证、学生本人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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