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名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2025年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已经全面展开,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参加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出生)的沭阳籍男性公民,均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网上兵役登记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
(三)登记方法。登记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予以协助。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二、兵役征集
(一)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
1.男兵:征集对象以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取得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为主体,重点征集各级各类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高中(含中专)毕业生、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非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班学生(指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不超过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不超过26周岁。
2.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不超过23周岁。
(三)报名方法
适龄青年可关注“江苏征兵”“中国军号”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进入“应征报名”界面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报名。
(四)征集条件
1.体格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条件兵身高按有关标准执行)。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政治条件。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征集流程
1.兵役登记。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兵役登记。
2.网上报名。完成兵役登记后,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栏目申请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确认报名信息。
3.初检初考。报名信息确认后,由报名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知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准备送站体检。
4.体格检查。县征兵办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5.政治考核。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6.役前教育。利用7-10天时间,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主要淘汰思想意识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等人员。
7.审批定兵。县征兵办集体研究,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以及役前教育“双合格”人员中,按照政策标准确定人员和服役去向,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8.交接起运。主要是组织新兵换发服装、交接档案,向部队移交新兵。
(七)优待政策
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参军入伍享受下列优待政策:
1.入伍大学生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2.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毕业生)从我县报名参军入伍,按照专科毕业生新兵每人每年5000元(在校生4000元)、本科毕业生新兵每人每年6000元(在校生5000元)、硕士研究生以上新兵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入伍专项慰问金,发放年限为2年,实行一年一发。
以上事宜由沭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三、法律责任
依据《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四、咨询电话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查询相关法规政策和报名流程,或者咨询沭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
沭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27-80532620
来源 | 沭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 | 徐婷婷 王晨武
责编 | 孙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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