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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驿城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6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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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驿城区常住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到常住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工作,吃苦耐劳,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mdycq.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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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以上纸质材料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故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区财政岗位补贴,每月不低于1700元,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
咨询电话:0396-2920826(驿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声明: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驻马店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旨在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架起桥梁。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更正、删除、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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