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丽副主任召开《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文摘   2024-11-14 16:06   上海  


有爱无碍,共创美好。《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群众的感受度如何?还有哪些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为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更好形成无障碍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今天(11月1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孙明丽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部分检查组成员,区残联以及人大江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残疾人和老年人代表参加会议。



“希望能打通地铁出口到人行道盲道的‘最后一米’。”“身边的智力和肢体残疾人如果有出门需求,往往要全家出动,实在太辛苦,建议加强无障碍出行服务。”“作为一名盲人,盲道被非机动车占用是我外出最头疼的事。”“医院、银行等公共服务场所智能化、自助化程度越来越高,老年人、残疾人适应有一定难度,希望保留传统服务窗口和渠道。”“我是来自社区的人大代表,我们要在社区层面充分动员志愿者,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更细致周到的服务。”“要在项目建设、服务供给过程中多听听障碍群体的意见,把好事真正做好做实。”……会场气氛热烈,民情民意充分汇集。

随后,人大江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工委介绍了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动调研的有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的经历体会,围绕增强政务服务无障碍、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法规宣传、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议。

孙明丽副主任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民生福祉,《条例》实施以来,我区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无障碍环境建设任重道远。要从三方面不断努力:

01

以法治之力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条例》的制定,为依法全面建设无障碍环境、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平等融入社会生活和享有各项权利提供了基本遵循。接下来就需要政府、各部门、全社会严格落实相关职责,扎实做好具体工作,把法律规定和无障碍理念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是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根本目的。

02

以民主之意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条例》制定和执法检查开展过程中,区人大和市、区人大代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下一步要继续发挥各类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作用,以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不断推动打造高品质无障碍宜居生活空间。

03

以人文之情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止于政府和“硬件”,更在于社会和“软件”。要加大无障碍理念宣传普及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更多人了解无障碍知识、认同无障碍理念、参与无障碍服务,让“有爱无碍”成为社会新风尚。





上海市静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静安残联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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