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大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事   2025-02-05 14:41   辽宁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市公积金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请于2025年2月5日至2月24日期间,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邮政编码:11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5日


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提高硕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四、支持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的,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星级绿色建筑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结果(含预评价)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目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多角度多层次支持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实施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贷款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多少?


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借款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15%。


二、申请硕士研究生贷款支持政策办理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条件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带有在线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学位验证材料或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该项支持政策。


其他材料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三、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即多子女中至少一人需未满18周岁)的缴存人。


四、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我市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提高后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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