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
文件中涉及农、林、牧、渔业的特别管理措施内容如下:
1.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的中方股比不低于34%、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
2.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3.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4.禁止投资中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附件全文见后图)
附件: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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