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发布最新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打击飙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辖区高速公路区间限速设备位置进行调整,同时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驾乘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具体如下:
以上电子抓拍设备于2025年1月20日0时开始启用。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超速行驶!
来源:商洛高速交警、山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柳
审核:李苗 签发:张永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