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一则关于向东莞市某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引发热议。这家连锁药房因多项药品经营违规行为,面临总计约786万元的高额罚款以及其他处罚。
据悉,该连锁药房的违法事实涵盖了多个严重方面。其通过第三方平台网店销售未从合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涉及“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等多种常用药,案涉货值高达231237.10元。
这些药品来源不明,质量和安全性根本无法保证,流入市场后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以“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为例,作为治疗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的常用药物,若患者使用了来源非法的该药品,可能因药物成分不纯、剂量不准确等问题导致血压控制不佳,引发心脑血管意外等严重后果。
同时,该药房以连锁总部身份违规直接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药品,涉案货值虽相对较小为1645.45元,但这种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的正常秩序和规定。药品的销售应当遵循严格的渠道管理,以确保药品能够被合理、安全地使用。这种违规销售行为可能导致药品流向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增加了药品滥用和不当使用的风险,进而危害公众健康。
在药品购销记录方面,药房购进“天麻胶囊”等多种药品时未按规定记录,这看似是一个管理细节问题,实则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重大漏洞。
药品购销记录是监管部门追踪药品来源和流向的关键依据,缺失记录使得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无法迅速准确地追溯问题根源,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从而可能使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患者的健康将因此受到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该药房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下属门店违规采购药品,总部与门店间计算机系统未统一且无法联网对接,总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在职在岗等,这些问题表明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全处于失控状态。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高达二十倍货值金额的罚款,同时提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一系列处罚旨在从源头上打击非法购药行为,杜绝问题药品流入市场。改变经营方式的违规行为同样责令改正并给予严厉罚款,以纠正其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购销药品无购进记录责令改正并警告,警示企业重视记录管理的重要性。而对于未遵守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除责令立即改正和罚款外,禁止相关责任人十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提请吊销许可证,这一系列处罚深刻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企业质量管理严重缺失的绝不姑息,彰显出对药品违法行径坚决零容忍的态度,也是将处罚精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的有力体现。
此次事件中,市场监管局采取公告送达听证告知书的方式引发了公众猜测,有消息称当事人公司已空无一人,相关管理人员下落不明。若情况属实,这不仅给罚款的执行带来巨大挑战,也凸显出监管在面对此类问题时的复杂性。因为该案金额较大,极有可能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事件可能是内部人士举报所致,这也反映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如果企业内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却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举报渠道,那么类似问题将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东莞这家连锁药房的被罚事件应当成为一个反面教材,促使整个药品经营行业进行深刻反思和整改,让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都能牢记使命,严守底线,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否则,类似的巨额罚款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将随时可能降临,企业也将自食其果,失去公众的信任和市场的立足之地。
来源:市监学习驿站、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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