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市房金委字〔2024〕2号)。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