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

民生   2025-01-27 11:28   宁夏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址:http://n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填报页面。

(二)各类市场主体可以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选择“我要年报”进行在线年报。

(三)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进行年报。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注意事项

(一)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市场监管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多报合一”数据项指标解释和答疑工作。

(二)企业联络员或联络手机号发生变动的,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进行变更修改或到登记窗口申请联络员备案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

(三)各经营主体要本着对自身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仔细填写、认真核对年报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修改更正并重新公示。

(四)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各经营主体尽量在5月底以前错峰年报,以免后期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五)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中“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填报并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六)年报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等,请广大经营主体提高警惕,谨防登录钓鱼网站、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5年1月22日

来源:红寺堡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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