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网约车、顺风车、
货拉拉司机、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尊敬的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跑腿工作者:
您好!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等运送诈骗赃款、黄金等新型诈骗案件,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
诈骗方式:
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诈骗分子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最终成功转移赃物赃款。
近期案例:
2024年10月15日,我县居民杨某浏览网页时被人引诱下载了网络刷单软件,按照对方的指示充值7000元刷单任务,准备提现时,对方以操作失误为由,诱导其继续加大充值金额才能返现,受害人陆续向指定银行账号转款15万元,仍发现无法提现,对方又以账号被冻结需要购买96克黄金缴纳解冻“保证金”,让其邮寄到指定地点,杨某在购买黄金的过程中,金店工作人员发现其不能说明购买用途,且数量固定,疑似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立即向反诈中心反映可疑情况,经民警现场劝阻、宣传反诈知识、剖析真实案例,杨某最终醒悟,意识到自己被骗。
案件特征:
一、人货分离,下单人只运送包裹不乘车;
二、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三、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电子产品”“严禁拆封”“后果自负”)等字样。
警方提醒:
1、如果您从事网约车、跑腿、同城送等工作,遇到代送订单尤其是跨城订单时,请务必核实包裹内容,以及下单人的身份信息。
2、若发现包裹内可能装有黄金、现金等贵重物品,请立即停止运送,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2、凡经提醒后,遇有上述情形仍为犯罪分子帮助转移赃款赃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荔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大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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