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通告

政务   2024-11-11 19:21   甘肃  


关于开展城区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由于近期建新路、先农街道路升级改造,城区其余主干道交通压力增大,为进一步缓解行人、车辆交通压力,营造干净卫生整洁、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风貌管理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公共场所。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结束。

三、整治内容

1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坚持清扫保洁“一扫常保”工作制,日常清扫、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视线内垃圾杂物,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加大垃圾清运频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随产随清;提升城区机械化环卫作业,做到每日“四冲两扫”,根据季节变化调整频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2、沿街商铺、流动摊贩整治任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店外经营屡教不改的,采取吊销执照、扣押相关物品等强硬措施,大力整治城区街巷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引导自产自销摊贩进入市场交易,禁止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进行摆设或出售商品、物品等;依法依规治理商铺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拴乱挂、乱泼乱倒、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集中解决摊位和货物乱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城区街巷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尽快实现划行归市、行商入市、坐商进店。(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队)

3、建筑物立面整治任务。重拳整治喷涂张贴小广告、黑电话等违规行为,整治城区“牛皮癣”。全面清除楼体、墙体、公共设施,玻璃橱窗上的各类乱贴、乱画、乱喷涂、乱悬挂的小张贴、小广告,做到标本兼治,不留痕迹。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控制城市“牛皮癣”的产生。(责任单位:环卫所、城管执法队)

4、绿化区域公园、公厕整治任务。对城区绿化带、公园绿地卫生死角内的杂草、杂物、垃圾和枯枝落叶进行清理,修剪园林花木,修剪的枝叶及时清理,主次干道树木整齐,无缺株、死株现象;对城区公厕做好日常管理维护、清扫保洁,做到无蝇虫、无异味,提升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园林局)

5、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整治任务。大力整治临街乱搭乱建活动板房、占道临时设置摊位、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城区及城中村废弃大门、围墙、杂物房及残垣断壁,规范整治车辆清洗维修、建材燃煤销售、焊接作坊、广告制作占道经营作业等行为,实现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情况,车辆清洗维修点无堆放废旧轮胎配件、无工具占道、无污水泥浆油渍,建材燃煤经销点、焊接作坊搭建规范,墙体屋面整洁。(责任单位:城关镇、水阳镇、银杏树镇)

6、建筑工地、工程车辆整治任务。一是全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治理,落实“6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标准,做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集中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施工车辆带泥带水上路等问题,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防尘降尘、垃圾清理和降噪等设备措施,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责任单位:住建局)

7、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等偷排乱倒餐厨垃圾整治任务。重点整治餐饮单位乱倾倒餐厨垃圾、偷排污水及废弃物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罚一起、震慑一批,并建立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环卫所)

8、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各类车辆不在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随意掉头、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不在规定位置停靠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打击各类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整治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僵尸车”、电瓶车。(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9、户外广告、宣传条幅整治任务。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经审批违规安装、年久失修破损不堪的集中整治清理;全面清理在城市建构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 拉乱挂简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责任单位:城管执法队)

10、“蜘蛛网”“黑电杆”整治任务。移杆清障,集中清理规范纵横交错、杂乱无章、影响城区形象的“蜘蛛网”“黑电杆”,遵循“谁所有、谁负责,谁建设、谁规范”的原则,以“整齐、美观、安全”为中心,按照“入地、捆绑、贴墙”、“除废线、并散线、理乱线、巧走线”的基本要求,各运营商自觉认领各自的线缆自行清理。(责任单位:工信局)

11、市政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着力整治道路坑洼、破损、塌陷,电杆挡道、道沿破损、窨井盖丢失、损坏的问题,确保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照明、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好。(责任单位:住建局)

12、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各类摊点无证无照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加强城区校园周边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力度,确保地面干净整洁,垃圾随产生随清扫,并及时清运。(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队、交警大队、环卫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整治行动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整治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本通告发布后,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于7日内自行完成整改;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统一清理。    

(二)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


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徽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王建东    审核:马文渤

责编:毛 旭       编辑:李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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