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创卫】徽县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督查通报(第47期)

政务   2024-11-24 12:00   甘肃  

为进一步深化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美丽、整洁、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11月22日,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牵头,县住建局、环卫所、爱卫办参加,组成三个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督查组,分别对县直及驻徽单位、企业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

本次活动应参加单位113个,实际参加单位109个,4个单位因道路施工未打扫。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1.金徽大道锦绣华府小区前垃圾未及时清理。(责任单位:环卫所)

2.乡干楼巷道内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先农社区)

3.嘉陵路观山桥至杨坝桥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4.金徽大道融媒体中心门口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需相关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

1.城关镇面粉厂家属楼下,工程项目公示牌未拆除。(责任单位:住建局)

2.实验小学北侧巷道口“蜘蛛网”。(责任单位:工信局)

3.金徽大道方太厨具店飞线。(责任单位:工信局)

4.水文站桥头河道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水务局)

5.金源路金源酒店门口地砖破损。(责任单位:住建局)

6.北街吴山广场前废旧网线掉落。(责任单位:工信局)

7.北街贝加尔幼儿园私自设置花坛。(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

8.北街县医院斜对面网线掉落,缠绕在行道树上,影响市容。(责任单位:工信局)

9.北街原商务局门口网线连接盒掉落,悬挂在行道树上,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

10.徽县四中分校大门口沿路电线掉落,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与国家卫生县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坚决扛起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拿出求真务实的作风,亲力亲为抓落实、攻坚克难求突破,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和量化,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升行动与国家卫生县创建等工作不是一个两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全县的“大合唱”,需要大家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来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安排工作,落实责任举措、人力保障。要充分调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有序高效推动工作开展。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要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弯腰行动”“烟头革命”,最大限度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


徽县城区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提升行动督查组
2024年11月23日


监制:王建东    审核:马文渤

责编:毛 旭       编辑: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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