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的行为,建立与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的正常交流渠道,增加医药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促进廉洁行医,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现将我院2024年10月至12月医药代表接待日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10月15日、10月29日 14:30-17:30
11月5日、11月19日 14:30-17:30
12月3日、12月17日 14:30-17:30
二、接待管理部门
医院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医药代表预约登记,依据交流内容协调药务科、设备科、总务科等相关部门组织接待。
三、接访地点
医技楼四楼远程会议室
四、参加接待人员
接待活动由当周值周领导主导,一站式服务中心根据预约详情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含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涉及科室主任及技术人员参会,医院纪检办公室派员监督,确保全程合规。
五、接待方式及工作内容
(一)收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代表提供的资料;
(二)听取医药代表对新药、专科药及新耗材、新仪器、新设备的信息介绍,并做好记录,以便遴选之时参考;
(三)与临床医务人员交流沟通;
(四)安排学术讲座或技术研讨等。
六、接待日医药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一)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医药代表身份证明;
(三)药品、医用耗材或医用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四)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五)其他相关产品详细资料。
七、接待要求
(一)医药代表需通过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医药代表接待日预约申请表》及《廉洁承诺书》,发送至一站式服务中心指定邮箱(tjzyyyzszx@163.com)。服务中心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未经预约者原则上不予接待。
(二)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预约登记,涉及科室负责做好材料收集、审核及有关接待服务,规范接待程序,认真听取医药代表相关情况的介绍,做好交流和沟通工作。
(三)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向医药代表提供医院任何用药、用械情况。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