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餐饮单位
“以奖代补”验收通过名单公示
(第七批)
结合我县实际,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分府办字〔2023〕49号)的要求开展验收工作,现将第七批验收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进行资金奖补。
一、公示时间
1月16日至1月23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联系单位: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16层
联系电话:0790-5815688
公示名单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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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发 | 赵婀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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