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警方把好“三关” 扎实推进执法规范

文摘   2024-11-13 17:35   云南  



近年来,华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制度保障,切实把牢法制“质检关”、案件“出口关”、法治“基础关”,有效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全员训+专题训” 联合赋能,把牢法制“质检关”。

围绕公安法治现代化建设需求,聚焦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专业性、突出性问题,开展集中培训,突出“全员训”。年内组织全局办案民警、法制员集中开展执法培训2次,着力培养一支精于法律法规、善于实战应用、敢于辅助决策的法制队伍。建立完善法制民警驻所(队)指导工作机制,现场“一对一”监督指导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周期、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重点工作。同时坚持“问诊式”教学,针对各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短板,通过按需“滴灌”、靶向培训,实现让法“走出去”,切实提升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年内法制部门到基层所队开展培训18次,法制民警驻所(队)指导5人次。同时制定兼职法制员随岗轮训机制,各基层所队轮流安排兼职法制员到法制部门随岗培训,通过转变角色、评查其他部门案件、参与案件审核等,推动参训人员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实现学法“请进来”。年内组织兼职法制员随岗轮训12人次,牵引带动一线执法办案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内部+外部”强化监督,把牢案件“出口关”。

通过严格案件审核,全面压实执法责任,规范案件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案件质量审核把关,统一刑事案件出口,严格程序标准和证据标准,不断提高批捕率和起诉率,年内共监督刑事案件829件,提请批准逮捕77起158人,移送起诉案件276起437人,有效杜绝绝对不捕、绝对不诉案件和冤假错案。依托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加强源头把关、过程管控,突出了执法全流程监督。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考评8次,考评刑事案件24件、行政案件22件,督促整改问题160余个,全力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定期听取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力量衔接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执法服务全过程,切实做到严以用权、规范用权,形成了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合力。


“机制+保障”条线耦合,筑牢法治“基础关”。

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案件审核规定、执法办案视音频管理规范等制度机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增强办案民警及法制员业务水平,为执法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规范有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同时,不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抽调精干警力3人按照“两班一运转”的模式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及操作规范,切实发挥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效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刚性规定,牢牢守住了办案中心执法“零事故”的安全底线。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依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任务部署和调度安排,以任务督办单等形式,强化警种主体责任和制度机制落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从快从严从细落实,进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

供稿:华宁县公安局监督管理部

编稿:周兴隆

责编:白   芳

复审:葛晓东

终审:高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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