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事关墨脱县烟花爆竹临时销售

政务   2024-12-20 15:38   西藏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春节、藏历新年

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相关事宜通告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林芝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方案》要求,结合墨脱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春节和藏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通告如下:

一、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书、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合格证、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地点:墨脱县应急管理局

(四)联系人:罗布扎西13659596860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从业人员也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实行专店专柜销售,店铺应安装监控设备,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杜绝出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等违规情况出现,同时储存点要设专人24H负责安全管理;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且不应大于200平方,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除专柜外禁止在超市、食杂店、居民院等场所设置存放点;

(四)临时零售单位必须从具有批发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相关进货凭证须齐全,不得私自从厂家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货;

(五)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六)经营摊点严禁超面积经营,严禁超储量存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七)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通告!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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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曾  樟  炜
来 源墨脱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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