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转及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从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醒,拉萨市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因未及时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缴存工作而影响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转及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办业务时间及相关业务
业务停办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日。
二、其他
为不影响各单位职工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请各单位经办人员于12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因未及时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缴存工作而影响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自2025年1月2日起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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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牛 明 亮
初 审:孔 垂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