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深圳严格执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发布君温馨提示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能忘
安全文明过元宵
近期,深圳就有几起
因非法储存、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而被处罚的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24日,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地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1箱,并且发现该违法行为人带领小孩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构成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26日,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小区发现有人“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148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涉案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2月9日,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栋居民住宅内查获烟花爆竹6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涉案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春节假期
因不规范燃放烟花爆竹
全国各地也发生了不少安全事故
案例一:引发事故
案例二:引发火灾
2025年1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网友曝光福州市一高层小区内,除夕夜燃放烟花引燃邻居阳台,楼上住户紧急避难。小区居民表示,火很快就被扑灭了。
案例三:造成人身伤害
2025年1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37岁的曹先生在除夕当晚放烟花时,被飞窜出来的烟花冲进眼球,除了面部烧伤之外,还将面临摘除眼球的手术。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1994年1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
2013年8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九十次常务会议修改)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举办的烟花焰火晚会,主办单位应当将燃放方案(含燃放地点、品名、数量、四周环境和安保措施)报市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准燃放。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制造、仿制各种类型的烟花、爆竹,也不得擅自从外地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
第五条 属烟花焰火晚会需要或者途经特区出口的烟花爆竹,主办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准将烟花、爆竹运进特区。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毁的,要赔偿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免予处罚,其损害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第七条 对检举揭发违反本规定行为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奖励。
第八条 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过去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来源:第一现场&壹深圳
责编:龙岗融媒(编辑 王安平)
校对: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