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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以及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创新中心是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开发、协作、引进、整合和区域协同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的建设、运营与管理,管理天津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以及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模式研究,对国际国内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人才提供相关服务等工作。
本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相关工作,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一般3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体参见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岗位要求30岁以下的,应为1994年2月9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岁以下的,应为1989年2月9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不接受以第二学历、学位和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16:00至2月17日16:00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查理论素养、科学人文素养、公共知识等内容;主观题主要测查对给定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等。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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