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河南省焦作市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注重分级分类,注重以案促学,注重融入融合,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注重分级分类,做到靶向施治
焦作市纪委监委坚持精准施教,探索开展分众式、分层次警示教育,既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专题警示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抓好“关键少数”。突出重点对象,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观看本地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市委主要领导结合案例开展纪法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开展“书记讲纪法”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上讲台明纪律、话清廉,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典型案例,讲清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讲透党纪法规知识,讲明违纪违法案例成因后果,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市1500余名党委(党组)书记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授纪法专题党课,受教育党员、干部10余万人次。
抓好年轻干部。立足年轻干部特点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定制廉政党课、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监狱等廉政教育套餐,以“精准滴灌”式警示教育为年轻干部提神醒脑。先后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旁听年轻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同时编印《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材料选编》,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年轻干部堕落轨迹、蜕变根源,以真实的案例说德、说纪、说法、说责,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
抓好回访教育。建立回访教育机制,突出“一人一策”,回访前对回访对象进行精准画像,针对不同回访对象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回访方案,及时关心帮助“跌倒”干部,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建议,精准把脉、复诊开方,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同时,积极向“跌倒”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建议,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今年以来,共对123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注重以案促学,创新方式方法
焦作市纪委监委结合受众特点,积极探索规律、创新方法、丰富载体,贴近纪律建设实际和教育对象思想、工作实际,使警示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用好警示资源。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成因教训,撰写印发《典型案例通报》,编印《忏悔录选编》,组织市管干部进行传阅、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制作《铁纪生威》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现有警示教育资源进行梳理,按照政治生态、工程交易、金融领域、医卫教育、农村基层、专题综合等分类,形成34篇教材清单,供全市开展警示教育借阅使用。
拓宽阵地载体。持续拓宽警示教育阵地载体,在全市培育选树42个教育基地,根据关键节点、重要会议、重点案件等,及时更新展陈内容,让参观见学者常学常新,扩大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让教育基地成为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增强纪法意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场所。
坚持因案制宜。对于一般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案件特点,主要在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或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典型案件,在案发单位、市县全域或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汲取教训,以案明纪、防微杜渐。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谈出警醒戒惧、谈出真情实感、谈出认识收获,真正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
注重融入融合,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
焦作市纪委监委坚持统筹谋划,把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思想政治建设总体部署,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个环节,体现在严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各个方面,落实到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项工作之中。
纳入培养过程。把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工作,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增加廉洁从政教育内容,通过早期培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加强后备干部警示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课程,通过开展严肃认真、富有针对性的活动,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绷紧“纪律弦”、行动上不触“高压线”,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纳入选拔任用。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推荐使用干部过程中,充分体现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要求,形成尊廉崇廉的用人导向;在干部考察时,注意了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促其认真纠正。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凡新担任领导干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均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划定红线底线。
纳入管理监督。落实好党性分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融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