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兵笔谈】让铁纪“长”进心里

政务   2024-09-14 17:52   山东  

让铁纪“长”进心里

◇提笔砺兵一组、广饶县委组织部

侯海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纪律规矩不仅是约束和尺度,更是责任和使命,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要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纪党规深烙入脑、铭刻在心、力践于行。

  动心忍性,在三省吾身中守护初心。人非圣贤,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有“心中贼”和“内妄思”,最关键的是有破解之功,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细节上守起,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从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学习的违纪典型案例来看,党员干部失节失足,都是始于细微处失守。我们干组织工作既要有“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慎微观念,更要有“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精神。当面临外界诱惑的时候,纪律规矩就是我们手里的武器,它帮助我们战胜诱惑和欲望,不以“影响不大”纵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我,特别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而永葆政治本色,坚守精神家园。

  反复咀嚼,在深学细悟中知行知止。《条例》看与不看不一样,学与不学大不同,必须积极主动学,始终保持如饥似渴的状态,既要上好“集体课堂”,也要开好“自学小灶”,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只有学通理论,方向才能明确,行动才能自觉,步伐才能坚定。《条例》学习要原汁原味学、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诵读,逐条逐章分析,对其中的难点、关键点、新旧变化点,与组织工作职责关联点,要反反复复学,多回顾、常总结,不厌其烦地“反刍回味”,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党纪的边界,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时刻以党纪为镜,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更好履行职责和使命。

  践履笃行,在知行合一中淬火成金。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立身处世、从政履责的“压舱石”,担当作为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成色、能力素质的“赛马场”。党纪学习教育,要从学纪、知纪入手,最终落脚到明纪、守纪上来。通过《条例》学习、纪律建设,要在工作作风上实现大转变、大提升,为促进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新修订《条例》对组织工作划出了“硬杠杠”,可以说,当前组织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大,今后工作中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好组织工作原则性、权威性。同时,也要立足全局,找准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关键点、切入点、着力点,聚焦最好、瞄准最高、锚定最优,创新举措、精准发力,扎实做好自身工作,当好遵规守纪标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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