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解读丨第一期

政务   2024-09-10 07:15   山东  



   

编者按  


  今年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颁布实施5周年。为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提升行动,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者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将开设“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解读”学习专栏,利用9月、10月集中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学习宣传,着力提升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应知应会小测验


1.《公务员法》自()起施行。

A.2018年1月1日

B.2019年1月1日

C.2019年6月1日

D.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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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出自第一百一十三条,表述为“本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 )的工作人员。

A.依法履行公职

B.担任领导职务

C.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D.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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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出自第二条,表述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等类别。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公共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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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出自第十六条,表述为“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编辑:刘海飞

责编:焦 堃

校审:许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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