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房屋租赁公告

文摘   2024-11-08 19:15   江苏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现对部分房屋采用公开竞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一、经营范围及要求:

 商务办公、商业零售等服务业态,经营项目需依法经营并符合市场监管局、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二、租赁期限:1-3年

三、租赁物共15处

(一)街道办事处3处

1.海陵区青年北路3-5号,建筑面积20.3㎡。

2.海陵区青年北路3-3号,建筑面积20.3㎡。

3.海陵区青年北路3-2号,建筑面积25.2㎡。

(二)泰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处

4.海陵区园林路15号一、二号楼底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12.52㎡。

5.海陵区迎春西路18-1号,建筑面积110.45㎡。

(三)城中经济实业联合公司6处

6. 海陵区青年南路507号(2-4)层,建筑面积约679.75㎡。

7.迎春西路21号104、203号,建筑面积219.12㎡。

8.海陵区南园小区192号楼东第二车库,建筑面积约18㎡。

9.海陵区陵园路41-2号,建筑面积约43.3㎡。

10.迎春西路87-2,建筑面积约114.17㎡。

11.迎春西路87-5、6、7号,建筑面积182.08㎡。

(四)文昌社区3处

12.海陵区迎春东路159-5,建筑面积约36㎡。

13.海陵区迎春东路159-3,建筑面积约40㎡。

14.海陵区迎春东路161-105(无电),建筑面积约69㎡。

(五)钟楼社区1处

15.海陵区鼓楼北路5-39号,建筑面积约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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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及相关要求: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我单位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租金,在评估租金起始价基础上,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原则上按照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第三方评估的房屋租金起始价成交。本房屋不接受联合租赁。

五、报名登记及其他事项:竞租人需提交有效证件,自然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须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蒲田路1号4楼402。

报名时间及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4日。

竞租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竞租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蒲田路1号4楼402。

联系人:高先生 0523-80606301,15105266959。

供稿:经济发展办公室

审核、编辑:沈莉、任思语

发布: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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