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烟台公安的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这一年的4月,中共胶东特委领导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在黄县文基姜家成立军法处,这是中共胶东特委直接领导的锄奸保卫机关。同年3月至5月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掖县(现莱州市)、蓬莱(现蓬莱区)、黄县(现龙口市)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都设立了公安保卫机构,这是山东建立最早的县级公安机关。△1938年农历四月至六月,第三军军法处在黄县(现龙口市)石良集的旧址。
△1938年12月,中共胶东区党委成立,设政治保卫局,履行锄奸保卫职能。图为政治保卫局在莱阳县张格庄(现莱西市青山村)旧址。
△1941年4月,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公安局成立。丛烈光任局长,设有侦察科、审讯科、秘书室和警卫营,约有140人。图为海阳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旧址。
△1942年5月,中共胶东区党委在海阳县北姜格庄村召开第三次锄奸联席会议,胶东区党委社会部与公安局合并,对外统一称公安局,于克任局长,丛烈光任副局长。下设组织科、侦察科、审讯科、看守所、警卫连、侦察队。图为会议旧址。△1950年5月之后,原胶东行政区所辖区域先后调整为莱阳、文登(1956年3月划归莱阳专区)、胶州专区和烟台市,分设专署公安处和市公安局。图为1950年,莱阳专员公署公安处旧址,位于莱阳文化路65号。△1958年8月,莱阳专区更名为烟台专区(1958年5月,烟台市改为县级市,划归莱阳专区)后,专署机关迁至烟台市,设山东省人民政府烟台专员公署公安处。图为1958年,烟台专署公安处旧址,位于芝罘区原滋大路(现海关街28号)。△1960年,烟台专署公安处迁至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6号。后更名为烟台地区公安局(处)。1983年8月,烟台地区撤销,烟台市升为省辖地级市,更名为烟台市公安局,原烟台市改称芝罘区。1987年6月,威海划出,升为地级市。△1990年,烟台市公安局迁至芝罘区通世路90号。
△2010年1月,烟台市公安局迁至现址,位于莱山区长安路7号。八十多年来,烟台公安在烽火硝烟中诞生,峥嵘岁月里成长,改革开放中奋进,继往开来中超越。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保密到公开,从粗疏到健全,从农村到城市,从“人民利益的保卫者”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听党指挥,牺牲小我,追求无我,成就大我,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精神财富。新时代、新征程。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守信仰高地,传承忠诚基因,不断加强“品质公安”建设,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为建设“平安烟台”贡献公安力量,再创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