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回访让我认识到,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组织并没有遗忘和放弃我。今后一定会积极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厚爱。”近日,面对罗甸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回访,县交通局干部王某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以来,罗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紧扣访前细化方案精准画像,访中因人施策持续跟踪,访后闭环管理强化结果三个重点阶段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化压力为动力。截至目前,对45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让其卸下包袱、转变思想、轻装前行。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定期梳理符合回访条件的人员名单,按照“谁监督谁回访”的原则,由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回访,抓好“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避免回访教育走过场、流于形式。
回访前,根据被回访人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处分类型及档次等情况,按照“一人一策”原则,个性化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症下药,提升暖心回访精准度。
回访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交流,既谈其工作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思想状况,排解他们的工作痛点、思想堵点,阐明激励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回访后,科学制定回访评价,依据回访教育成果,实事求是评价受处分干部的综合表现,适时将回访意见向相关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比、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为“跌倒”干部后重新出发搭建平台。截至目前,跟踪回访85人次,回访谈话150余次。
“我们紧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一对一”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精准滴灌”进行思想教育。”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罗甸县纪委监委)
编辑 | 罗佳莉
一审 | 简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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