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民政局关于再次征集全县殡葬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11-07 16:53   贵州  
按照全县开展殡葬服务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从严查处殡葬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殡葬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现向社会再次征集全县殡葬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一、受理监督举报内容

(一)殡仪馆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殡葬用品价格虚高

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

(二)公墓建设运营中违法违规行为

1.按规定应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2.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3.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4.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6.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活人墓”和硬化大墓;

7.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1.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2.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

3.与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收受好处,违规谋利。

、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内容不属于民政系统职能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监督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罗甸县民政局三楼殡葬工作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854-7617856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来源:罗甸县民政局

编辑 | 罗佳莉

一审 | 简万祥

二审 | 安   义

三审 | 刘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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