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 咸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发全市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等57个集体“咸阳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冯瑞妮等110名个人“咸阳市模范教师”称号,授予薛永军等51名个人“咸阳市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咸阳教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抱负,认真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阳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57个)
二、模范教师(110名)
三、先进工作者(51名)
来源:咸阳日报
编辑:陈静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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