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明年6月底,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文摘   2024-11-07 18:16   陕西  


陕西消防部门提醒:

明年6月底过渡期满后

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11月6日,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整体情况。同时,提醒广大市民,2025年6月底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安全关系民生、关乎千家万户,中省部署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扎实履行召集人职责,组建由省应急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厅级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各环节安全水平。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于12月底结束,到期后将不能再享受国债补贴;陕西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6月底届满,此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呼吁广大群众根据实际及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提升所使用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火灾风险较高,广大市民切勿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回家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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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发布、华商报

编辑:陈静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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