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诗意咸阳 |​ ​​读李斯传

文摘   2024-11-06 07:03   陕西  
读李斯传(1)
【南宋】薛季宣
上蔡游公子(2)

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3)
七罪法当诛(4)
逐兔踪牵狗(5)
亡秦效击胡(6)

明功与周召,   

为问骊山徒(7)


【作者】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龙,号艮斋。永嘉(今属浙江)人,南宋学者。宋高宗绍兴末年,为鄂州武昌令,后官至大理正。为学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世称“功利之学”,开永嘉学派先声。著作有《书古文训义》《浪语集》等。





【注释】

(1)选自《全宋诗》卷二四六七。李斯(?一前208),秦代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初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帝王之术”。战国末入秦,初为吕不韦舍人,后被秦王嬴政任为客卿,不久任廷尉。秦统一六国后,任丞相。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即秦二世。后李斯被赵高所忌,被杀。

(2)上蔡:古邑名。在今河南上蔡西南。游公子:离家远游的人。此指李斯。

(3)五刑: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具体名称见于《尚书•吕刑》,为墨、劓、剕、宫、大辟。这里指对李斯应五刑具施,定为腰斩。

(4)七罪:李斯在狱中给二世上书陈述自己的七大功绩,言他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扩充疆域、立皇帝、统一度量衡、修驰道、立社稷宗庙、缓刑薄赋等是他的七大罪状,借此欲感动二世对他进行赦免。书上,赵高弃置不顾。

(5)“逐兔”句见《史记•李斯列传》,是讲李斯被赵高陷害,于二世二年七月腰斩于咸阳。在从监狱到法场的路上,李斯对他的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犬出上蔡门去追逐狡兔,这样的生活能再回来吗?”表明了李斯临刑前追想当日安逸生活的悔恨心情。

(6)“亡秦”句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是说燕人卢生入海求仙,得到一本图书献给秦始皇,书中写着“亡秦者胡也”的句子,所以秦始皇派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北上击打匈奴,即“击胡”。

(7)周召:指周朝贤明的大臣周公和召公。骊山徒:为秦始皇修筑骊山陵墓的劳役者。这两句意为李斯的功劳是否可与周公、召公相比,要去问那些修筑骊山秦陵的劳役者。




来源:《历代诗人咏咸阳》

视频:黄梦瑶 赵捷

编辑:鲁晴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声明:我们重视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图片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侵权的,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咸阳发布
传播党委政府声音,解读重大政策措施,提供服务资讯,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