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182号公告,《智慧口岸建设指南》《智慧口岸标准体系》《智慧口岸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三项推荐性海关行业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三项标准文件的发布实施,是落实海关总署等九部门《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面开展智慧口岸建设提供进一步指引。
《智慧口岸建设指南》是对《指导意见》的进一步阐释和补充。明确了智慧口岸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架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用于具体指引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口岸建设,促进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打造一流现代化口岸。
《智慧口岸标准体系》列明了构建原则、框架、内容和适用范围等,规划了通用基础、设施设备、数据交换、管理服务、综合评价、安全保障等6大类26项标准,为智慧口岸标准体系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用于指导智慧口岸建设高标准规范实施。
《智慧口岸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结合各地在智慧口岸建设评价及结果运用方面的实际需要,设计了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等,用于对智慧口岸建设水平进行全面科学评价,打造智慧口岸示范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