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2月17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关于2024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海政〔2024〕104号),对2024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海安市2024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接受储开泉等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17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并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申如东等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17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姚峰同志的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开发园区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 源:海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