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同意

民生   2025-01-02 22:32   安徽  

1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36宣东高速宣城至泾县段(一期)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36宣东高速

宣城至泾县段(一期)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S36宣东高速宣城至泾县段(一期)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4〕1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S36宣东高速宣城至泾县段(一期)设站收费,由安徽省宣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3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宣城南收费站"(位于K4+630m处)、"杨柳收费站"(位于K14+206m处)、"泾县东收费站"(位于K29+697m处)。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8日



来源: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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