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宣城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绩溪县纪委监委对宁国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秘书科原副科长徐守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守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套取单位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徐守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守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宁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宁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