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 长:刘长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少鸿(安全副校长)、 刘龙土(法治副校长)
成 员:陈金财(政教保卫处负责人)、周婉愉(团委书记)、黄世顶(安全干事)、陈杰英(安全干事)、黄种辉(教职工代表)、杨晓峰(社区工作者)、李兴裕(家委会负责人)、曾华鑫(校外专家)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金财(政教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黄世顶(安全干事)、陈杰英(安全干事)、吴小龙(保卫干部)、傅艳莉(心理健康教师)、年段长、班主任、教官(宿舍管理员)、保安员、学生会主席
举报方式0595-86389121
02
公布预防学生校园欺凌
举报方式
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正全力以赴地进行协作与联动,对学生欺凌行为或其潜在迹象进行细致的调查、监控和追踪。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欺凌的潜在迹象或安全风险进行即时举报。若直接向班主任报告存在不便,可直接联系值班行政人员,或依照以下具体举报程序进行。
欺凌防治电话:
0595-86268209
信箱投递:学校政教保卫处专门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可以信件的形式投递反馈。
电子邮箱:pfzxzjc@126.com
03
明确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负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
组长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督查并指导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副组长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直接责任人,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并对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
社区工作者
1.协调社区内的老干部、司法干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为学生及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所在社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帮教。
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
1.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校外专家
1.为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和支持;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政教保卫处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协调人,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应对与协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纠纷、投诉;维稳和求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协调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团委书记
1. 结合团队活动,配合学校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结合团队活动,组织开展反欺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3. 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 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年段长
负责管理本年段任课教师,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了解并协调处理课堂教学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
班主任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直接责任人,向学生讲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开展相关活动以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特别关注可能处于弱势的学生,一旦发现其在校园被孤立、排挤,应予以关注。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可能遭受欺凌,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心理老师
定期对学生进行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对欺凌事件后,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及心理治疗。
其他教职工成员
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与家长进行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鹏峰中学学生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图
来源:政教处
编辑:徐叮叮
一审:陈杰英
二审:陈金财
三审:陈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