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及职责公示

文摘   2024-10-28 23:22   福建  

为深化我校学生欺凌行为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省级及市级关于学生欺凌治理的相关政策精神,强化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与整治措施,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与处理机制,负责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确认与处理,特此明确鹏峰中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确保我校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恰当的处理。



01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  长:刘长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少鸿(安全副校长)、 刘龙土(法治副校长)

成  员:陈金财(政教保卫处负责人)、周婉愉(团委书记)、黄世顶(安全干事)、陈杰英(安全干事)、黄种辉(教职工代表)、杨晓峰(社区工作者)、李兴裕(家委会负责人)、曾华鑫(校外专家)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金财(政教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黄世顶(安全干事)、陈杰英(安全干事)、吴小龙(保卫干部)、傅艳莉(心理健康教师)、年段长、班主任、教官(宿舍管理员)、保安员、学生会主席

举报方式0595-86389121



02


公布预防学生校园欺凌

举报方式


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正全力以赴地进行协作与联动,对学生欺凌行为或其潜在迹象进行细致的调查、监控和追踪。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欺凌的潜在迹象或安全风险进行即时举报。若直接向班主任报告存在不便,可直接联系值班行政人员,或依照以下具体举报程序进行。

欺凌防治电话

0595-86268209

信箱投递:学校政教保卫处专门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可以信件的形式投递反馈。

电子邮箱:pfzxzjc@126.com



03


明确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负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

组长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督查并指导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副组长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直接责任人,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并对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

社区工作者

1.协调社区内的老干部、司法干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为学生及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所在社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帮教。

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

1.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校外专家

1.为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和支持;

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欺凌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政教保卫处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协调人,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具体工作,应对与协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纠纷、投诉;维稳和求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协调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团委书记

1. 结合团队活动,配合学校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结合团队活动,组织开展反欺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3. 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 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欺凌防治其他任务。

年段长

负责管理本年段任课教师,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了解并协调处理课堂教学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

班主任

作为防治学生欺凌的直接责任人,向学生讲解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相关知识,开展相关活动以加大宣传和预防力度,特别关注可能处于弱势的学生,一旦发现其在校园被孤立、排挤,应予以关注。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可能遭受欺凌,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心理老师

定期对学生进行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对欺凌事件后,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及心理治疗。

其他教职工成员

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与家长进行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鹏峰中学学生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图


来源:政教处

编辑:徐叮叮

一审陈杰英

二审:陈金财

三审:陈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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